基督从应该认清一件事:基督教信仰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果效,不仅将我们的罪粉饰一番,还将它完全除掉。
基督救赎的大功是两方面的:“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然后引领他们归回那位因罪而与人隔绝的父神那里,与祂和好。
神是圣洁的,祂不容许罪恶在祂与人的相交中存在。借着基督的舍身救赎大功,归回的罪人可以得到罪的赦免,并脱离律法的咒诅。可是,神无限的恩典与慈爱也不能叫纯全无瑕疵的与不洁的合为一体。按着天理,神一定要把光明和黑暗分开,然后对每一个罪人说:“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
这些并不是什么新的神学思想。神学家一直以来都知道,要先把人道德行为的内在根源彻底净化,又赐给这悔改相信的人无的生命,这人才能与神相交。诗人有见及此,经过一番探索以后,感谢神,他终于找到答案案了。
这位诗人就是宾尼(Binney),他感到这问题很重要,就在一首鲜为人知,但充满圣灵感动的诗歌内,把问题写了出来,还加上答案:
永恒的光!永恒的光!
在祢探索的脸光中,
我的灵是何等纯全,
毫不畏缩地敞着脸,
平静而欢欣,
面对祢而言。
但是,啊,我这个人,
原来的出处是何等黑暗,
心思是何等昏暗;
当全能至高者显现时,
我的灵怎样敞着脸,
面对这自有永有的真光?
人要升至那至高之居所,
唯有一法,就是——
靠着献上的燔祭,
圣灵改变的大能,
人就可以与神相交。
不错,献上的燔祭和叫人成圣的圣灵,能使人的灵与神恢复相交。圣经是这样说,而千千万万的见证人也作了这样的见证;但最大的危险是:恐怕我们自以为已经从罪中得救,而事实上自己的罪不过是换了另一个姿态出现罢了。这是每个人都须提防的危机。可是我们却无需因此灰心丧气,甚至后退。相反的,我们应要时刻警醒。
举例说:我们要小心,我们的悔改并不单是处境的改变而已,就像从前在远方和放猪的一同纵情犯罪,如今却和宗教人士过从甚密一样。这人现在的外表虽然干净体面得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内心的情况比往日的光景好不了多少,离真正的纯全还很远呢!
又比方说,人心里的骄傲,因着宗教信仰的熏陶而变为自尊自重,再运用圣经的话语,便能巧妙地把骄傲掩饰起来。对一些初读圣经的人,圣经的话语意义深远,但亦可利用来掩饰人心中的自爱与自怜,而这种自我表现是神所憎恶和无法容忍的。真正的毛病看来还未得着解决,反而变得更加深藏不露。
有人爱说闲话,搬弄是非;及至悔改信主后,当起“属灵的导师”时,在细心观察下,不难发现她的老毛病仍旧时常在作祟,她还像以前一般喋喋不休,查根问底,令人厌烦。毛病虽然美化了,还加上宗教的外衣,骨子里却全无改变,就如小贩的摆卖摊位,从街道的一边,挪到街道的另一边罢了,没有什么分别。在罪孽上加了一层装饰,而本质并没有改变;这就是撒但要打入教会里最高明的手法,令到不少信徒软弱、堕落与纷争。
商场上有好些狡猾的、不择手段的经营手法,但有些信主的商人,经过祷告以后,竟然也用同样的手法,还自称是祷告蒙应允的结果,好表明在他那宗交易上,神也跟他合伙。
以上所举的,不过是一些例子,目的要表明人的罪如何改头换面地出现。而罪的实质却没有改变。我绝对无意反对基督徒做导师,也无意反对商人为他们的工作或业务祷告。
刚好相反,如果教会内有几位能体恤人心的导师,给一些软弱和有难处的弟兄姊妹及时的帮助,那是多么蒙福的教会。倘若从商的人,学会了在处理事务或税务时先来祷告,也是有福的。在今天这高度竞争的文明社会里,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果没有神的帮助,我真不知道他如何能保持神志清醒如常。
在我们里面有一个试探,就是把地上最好的牛羊留下来。就如扫罗一样,我们很乐意把劣等和瘦弱的牛羊宰杀,但我们里面亚当的性情和魔鬼的引诱,却联合起来怂恿我们把肥畜留下。不少人就是这样上了当,把当灭的牛羊当作宠物一样钟爱,因此教会到处听见牛羊的鸣叫声。
神的旨意是要把罪除掉。不是把罪改头换面地粉饰一下就算。愿我们好好行在祂的旨意中。
英语是与人沟通的重要工具之一。
爱默森(Emerson)赞许英国文豪莎士比亚运用语文的能力,没有人能比莎翁更会运用语文来表达自己,他脑子里想到什么,嘴巴就可以忠实地把话说出来。可是,就我记忆所及,爱默森忘了说一件事:莎翁运用英语的天才,还有赖于英语的高度灵活性和它丰富的词汇。没有这么一套既丰富又能运用自如的词语,这位文豪亦无从大显身手;就算诗才横溢,亦没有可能达到他在文坛上所占的祟高地位。他尽管才高八斗,还需要有一种能帮助他表达心思的语文,而英语正合他的需要。
《韦氏大辞典》(Webster’s Unabridged Dictionarya)内有五十五万个英文字;但稀奇得很,当我们敬拜神时,从心灵深处涌出来的爱,就算这辞典瑰丽丰富的辞藻也无从表达。
有些时候,我们想清楚有力地表达自己的心意,就会被迫用这“啊”字。这个表示惊叹的音符几乎称不上是一个字,根本无法给它下一个定义。
词汇是经过历世历代不少前人的心思才积累而成的,目的在于表达脑子里的意念。可是,当人的心灵俯伏在大而可畏的主面前,聆听一些非字句所能形容的奥秘,心里满了敬畏和惊异的时候,人的脑子就不管用了,原本能供我们自由使用的字句,也变得无能为力,完全没法把所见所闻描述出来。在这可敬可畏的一刻,敬拜的信徒就只能“啊”的一声叫起来。这个简单的字,就在这一刹那间,比许多高谈阔论更显得传神有力;我相信在神厅来,它会比许多雄辩更为亲切。
基督徒的口语中,有不少这一类的惊叹词。这绝不是偶然的,因为基督徒默想的对象是超越物质世界的奥秘,而寻求的也是无限和绝对的价值。这种寻求,就如人进入至圣所,瞻仰神的荣美时,震慑于所目睹的一切:此时此景,不管多么丰富流畅的语文,都不能派上用场。“深哉!神丰富的智能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这节经文用上“啊”来高呼出那种欣喜若狂的心情,因而引发其他赞美的话。
我们所用的诗歌,也蕴藏了不少这一类感叹的字句,主要因为诗歌是用来表达强烈的感受,而这些感受是远超乎普通理智所能理解的,直趋超自然的境界。例如摩拉维亚的弟兄们所用的圣诗(Moravion Hymnal),有三百多句歌词是用“啊”字开首的。我们固然不能因此引申附会(因为用来表达感情的词语,往往因各地语文习惯不同而有异),但诗歌中如此普遍应用这个字,对我们来说,实在意义深长。
在神默示而写成的完备的圣经里,亦屡见这一类感叹词出现。众先知和诗人每当瞻仰这位高不可测的神,或要探索无限的天上奥秘时,那种感受会叫他们不由自主地从心底里迸发出非笔墨所能形容的惊叹来,于是就用上“阿”或“啊”这些字;就像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时,先知回答说:“主耶和华啊,我不知怎样说,因为我是年幼的。”以西结站在布满骸骨的平原上说:“主耶和华啊,祢是知道的。”
在神学著作中,没有这个“啊”字出现,颇发人深思。神学这门学问,是要将人对神的一切认识,用理性所能表达的言语,按着人理智所能了解的程度阐明出来。其实,当神亲自向人显现时,祂大而可畏、高不可测的属性,使人顿时无话可说,心里只能高喊:“主耶和华啊!”神学知识和属灵经历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前者仅是风闻关于神的事,后者却是亲身经历神。这迥异并不只止于字句上,而是真实的、深刻的、关系至大的。
我们基督徒要留心,免得心灵里失去这个“啊”字的感受。今天存在的危机,是我们易受一些过于泰然冷静的传道人所影响结果基督教沦为福音派人道主义,不屑去理会任何事情,又不能使人尝到“出神入化”的属灵经历。当我们的祷告变得油腔滑调时,恐怕我们已不是向神呼求,而是自言自语了。在祷告中,我们若只是平静地把各项祈求列出清单,彬彬有礼地献上感谢,而不是呼喊出灵里的负担时,就要当心,恐怕我们的灵性已在不知不觉中走下坡了。
教会和福音团体都该知道,属灵工作的开展,有赖一群心里因受圣灵感动而发出这种感叹的基惜徒;他们的呼喊,犹如临产的妇人,在婴儿快要出世之前,发出痛苦的喊叫一般。这样受感的心是无法取代的;没有了它,就算有工作计划、程序或技巧,都无济于事。这种感受,其实是表明圣灵亲自用说不出的叹息来替我们祷告。这也是神在各地教会和福音工场上做工的不二法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