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必须谦卑,这是绝对需要的。没有谦卑,也就没有自知之明,没有悔改的心意,没有信心,因此也没有救恩。
神的应许是给谦卑的人。骄傲的人,不会得着神应许予谦卑的人的一切福气;他们只能从神手中接受公义的审判。
但我们可别忘了,谦卑也有假装的,几乎可以乱真;因此,许多基督徒都不能把这种假装的谦卑分辨出来。
真正的谦卑,对人大有裨益。谦卑的人认识自己的本相,深知自己的犯罪天性中没有良善,也承认自己若离开了神,就算不得什么,将会一无所有,一无所知,也不能做什么。但他并不因此灰心失望,因为他知道在基督里,他是受到重视的。神看重他,就如看重自己眼中的瞳人;他也知道因着那位加给他力量的主,他凡事都能做,也就是说:他能完成神一切的旨意。
伪装的谦卑,其实是以另一个姿态出现的骄傲。试看看那个在神面前彻底为自己的软弱、罪孽和无知而认罪的人,如何因为自己的妻子指责自己软弱无知而大发雷霆。
这个人其实也不一定是个伪君子,他认罪的祷告可能完全出于至诚,在妻子面前为自己辩护也可能是诚意的。这两种表现虽然看似彼此矛盾,但两者都是出于自爱自怜和过分的自信。
自信心强的人,自然以为自己能成大事,一旦失败,他就极度灰心。自信心强的基督徒,通常都有很高的道德理想,纵或不至于自认是当代最伟大的圣徒,但至少也认为自己是教会中最圣洁虔诚的,可以高谈阔论人的堕落、神的恩惠,以及基督徒的信心等问题。
他在不知不觉中,常常单靠自己的能力,高举自己,为自己而活。
正因为这样的人有太高的理想,一旦理想不能实现时,他就失望、厌烦,然后把良心上的不安,误以为谦卑,其实那只不过是因为自己的失败而感到失望,兼且不能原谅自己而产生的表现。举一个比方:做父亲的,骄傲自满、雄心万丈,盼望儿子成龙,能够完成他自己不能达成的理想,然而当儿子令他失望时,他便无法宽宥儿子。做父亲的感到痛苦,不是因为疼爱儿子,而是因为自己太自私和自怜。
其实,真正谦卑的人,从不以为自己有什么好处,所以当他果真发现自己一无是处时,也就不会感到失望。他深知他若能行善,那不过是神在他身上显明祂的工作;如果工作是出于他自己的话,尽管工作看来做得妥善,但实在是有缺点的。
当人有了这个认识以后,在他里面就产生一种不自觉的反应,使他内心得到释放,不再因为竭力要自己达到完全的地步而背负重担;相反地,他会全心倚靠圣灵作成他当做的工,结果他生活的重点,就不再放在自己身上,而是放在基督身上,基督原该是我们的生活中心。如此,人才能摆脱一切拦阻和捆绑,得着自由,可以照着神的旨意服侍那世代的人。
这样的人,如果不慎得罪了神,心里自然因为感到难受不安而痛悔;但绝对不会徒然自责。他会像劳伦斯弟兄(Brother Lawrence)那样对主说:“假如祢由得我去做主,我就永远不会成事;只有祢能保守我不至于跌倒,亦只有神能补救我的错误。”之后,他们“就不再让自己烦躁不安”。
尤其是当我们读到圣徒的传记和著作时,虚假的谦卑就分外作祟。读到奥古斯丁(Augustine)的书时,我们自知远不及他的明智;读克勒福的圣伯纳德(Bernard of Clairvaux)生平时,我们就感染到他灵里的火热,反映出自己里面的冰冷;读怀特菲(George Whitefield)的日记时,我们在相形之下,就显得自己何等浅陋——在属灵的事上,自己就像初入行的新丁,而在自己所谓“忙乱的生活”中,也是一事无成;读罗哲夫(Samuel Rutherford)所写的书信,更叫自己自惭形秽,在爱主的热切上怎也追不上他。
在这些心理压力下,虚假的谦卑就会蠢蠢欲动;外表装成真诚的谦卑,使自己匍匐在尘土中,其实满了自怜和自责。我们的自爱会反面无情,严严责备自己太不象样。因此,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就要格外小心。我们的所谓痛悔,可能只是一种变相的嫉忌而已;我们不过是嫉妒这些属灵的伟人,同时也自愧不如,在痛心之余,便自以为也很属灵了。
我见过两种基督徒:一种是骄傲自满,却还自以为谦卑;另一种是自卑的,常常担心自己会自高自大。除了这两种以外,应该还有第三类,就是那些忘我的基督徒,他们把一切的事情都交托在主手中,不再浪费时间妄想改良自己。这类基督徒,在奔跑属灵道路时,会较前两种更先抵达目标。
34章因内容过于敏感,故未放上网站。请弟兄姐妹谅解!
基督徒和自己拥有的钱财,往往夹缠不清,叫人不大乐意去仔细思量这问题;但它实在太重要了。立志做神忠仆的,断不敢因此逃避不谈,以免在将来交账时受责罚。人应当照着圣经的亮光,好好地讨论一下这问题。若有人肯放胆探讨这方面的真理,我们属神的人都应该感谢神。
基督徒在钱财上的奉献,有四点原则要注意:㈠经常定期奉献;㈡存正确的动机奉献;㈢照着自己所有的,按本分奉献;㈣奉献的钱财,要用得合宜。
首先,我们必须按时定期奉献。在金钱奉献的事上,我们最易养成善忘的习惯,总推说手头上不方便,还答应自己,当钱财较宽裕时便如数补足。亦有人不按时经常奉献,却自我解嘲地说自己所献上的,事实上已远超十分之一。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行为。不按时和间歇性的奉献,叫人自觉献上的数目不少,事实却正好相反,如果我们不怕麻烦,好好地计算一下的话,就必会发现自己所献上的数目,实际上是少得可怜。
其次,我们奉献的动机要正确。奉献给教会或差会的金钱,如果不是出于挚诚,对奉献的人来说,可能是徒然浪费。不是出于爱心的奉献,或许会给收受金钱的人一点小帮助,但一定不会叫奉献的人得赏赐。“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3)
第三,我们要照自己所有的按本分献上。寡妇和她那两个小钱的比喻,就是个贴切的例子。寡妇是“自己不足”,却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虽然献上的数额微不足道,但在神眼中看来,要比那些富人“自己有余”而拿出来的巨款宝贵得多。这是个重要的告诫,我们务要留心。
人是照自己的眼光而下判断,因此对金额大的奉献,就大事宣传,至于小额款项,则只字不提。我们如果存有这样的态度,将来到了基督再来的日子,就不免大感震惊。若要对奉献作出合理的评估,并叫自己在审判的日子不致大失所望,最妥善的守则就是:别忘了将来我们各人因奉献而得的赏赐,全视乎我们为自己留下多少,并非根据我们献上的有多少。牧师站在讲台时,大多对这个教训避而不谈,以免得罪教会中一些重要的奉献者。
可是,我们宁愿得罪人,也不要叫神的灵担忧。老实说,从来没有教会因为有人赌气收回他所奉献的钱财而垮下来的。最初的教会,都不是靠人赞助的。从来没有人能用经济封锁的方式,叫教会受损。如果我们承认害怕开罪那些属血气的奉献者,那就等于承认自己的教会是属地的,不是属天的。属天的教会,应该享有属天的兴旺,不会有何匮乏,主会供应教会一切所需。
最后一点也很重要:我们必须把奉献的钱财用得其所,才能得到天父的喜悦,叫我们所献上的,在主再来的日子,不致沦为“草木禾秸”。
我们奉献的金钱何去何从,这是个大问题,我们应该尽可能作出合宜的安排。福音派信徒漫不经心地或存有偏见地奉献,实际已把分别为圣的钱财,大量浪费了。许多信徒随随便便在各处奉献金钱,好像不用向主交账一般。信徒在奉献的事上,没有先寻求神的心意,结果只要有人鼓其如簧之舌,他们就解囊。因此,不少非法的宗教活动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敬畏神的信徒,绝对不应该给这些勾当捐献一文钱。
说了以上一大堆话,一定有人会劝我还是不要管人闲事,任由人喜欢怎样运用自己的钱财好了,反正钱财是他们的,要怎样使用,也与我无关。但事情不是这样简单的。既然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有一天必要全部向神交代,照样,当审判的日子,神也要一一察验我们那些未经祷告便任意奉献的钱财。趁着还有今天,我们必须好好地处理这问题,否则就会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