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圣经的教训,神赐人赦罪之恩是基于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人要有悔改的意向,人若没有在道德上悔改的心志,就不能获得属灵的重生,若有人反对这个教训,只证明他们已远离了真理。
现代最流行的神学理论是,罪得赦免单在乎信心。“悔改”这词在归正了的人脑海中已除掉了!
我们经常听见人说:“我不传悔改归正,只传重生得救的道理。”发出这种论调的人,可能是为了反对“得救在乎人的行为”这个不合圣经的教义,这是我们可以理解的。然而该论调本身明显是错误的,因为它否定人必须先悔改归正而后重生。事实上,两者是毫无冲突的。问题是,不必悔改归正而可重生的理论,给人不正确的导引,以为二者可择其一,这是错误的,正确的教训应该是二者兼备,而非任择其一。一个悔改得救的人,是既悔改归正又得重生的人。除非这个罪人愿意改正他的生活方式,否则他根本不可能经验内在的重生。这个重要的真理在流行的神学中,似乎已逐渐被忽略了。
说神会赦免未曾悔改的悖逆之子,既违背圣经教训,也不合乎常理。试想,一个教会里面的人,罪已蒙神赦免,却仍然喜欢罪恶、恨恶义路,那多可怕,假如天堂都充满了没有悔改,仍爱罪中之乐的罪人,那就更可怕了。
在圣经中,赦罪及洁净的应许,必定与悔改的吩咐连在一起,我们最常引用以赛亚书一章十八节:“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但在这段话的上文是:“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申冤,为寡妇辩屈。”(赛1:16)这段经文不正是教导我们在期望得到赦免以先,要悔改归正吗?把悔改和赦免强分,无疑对圣经施予暴力。这正好宣判我们故意曲解真理的罪状。
我们的教会经常充塞着“追求深入灵命”的人,他们也像西门那样呼叫主:“把这权柄也给我。”(参徒8:9-24)可是他们却没有悔改归正。我想,人不必悔改也可得救恩的教导,不但降低了教会的道德标准,更使一群自以为是的宗教人士误信自己已经得救,而事实上他们仍是愤怒之子,在罪恶的束缚中。
早期的信徒说:信是一件令人肃然起敬的事。
马丁·路德重新发现了因信称义的圣经教义,是值得嘉许的。路德强调,信是人进入内心平安和脱离罪恶的唯一途径。这个说法给颓废的教会注入生命的新动力,而且导致改教运动。
保罗和路德的信是把人的整个生命完全改变,成为另一个人,使人热切地把生命降服在基督之下,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义无反顾地跟随主。这种对神的信把人的心改变,使人在一刹那间成了主所爱的快乐仆人。在与旧日的事物告别时,其坚决的态度,犹如昔日以利亚登上火车火马,乘旋风升天而去一般。对他而言,过去已成过去,世界成了荒漠,天堂亦因他的信变得可望可即,整个生命之路因信有新的安排,更切合神的心意。神成了真理的最高准绳,因此他能从属灵的角度去看他所经历的每件事。神在他身上的地位愈来愈重要,他自己相对地变得渺小,而对他来说,基督更是难以言喻的宝贵。当一个人接受了这使人得称为义的信时,以上一切,甚至更多的宝贵经验都会接踵而至。
可是,现在改变已悄悄地展开,一些人一点一滴地把新的意义加在“信”字上面,渐渐这个字眼的含义已改变了圣经的原意,这种改变是不知不觉的,使人没有防备,现在可悲的结果已影响着我们了。
信,现在的意思不过是指人对神的道和基督的十架作道德上的认同,这认同消极而被动。若要实践这信,我们只消单膝下跪,按着那盼望我们灵魂得救的布道员指示,点头同意就行。
这种“信”的一般果效,倒极像人看完名医之后的感觉:他们在见过名医以后,顿觉放下心头大石,脸上挂着微笑,笑自己实在是过分忧虑,自己根本没有毛病,不过是需要休息而已!
这样的信并不使人感觉肃然起敬,反倒使人感到安慰。这信没有使一个人的大腿窝脱臼,以至他要用杖支撑身体,跛着走路,这信只像教导人做深呼吸运动,纠正他们的姿势而已。不错,他们自我的脸已洗净了,他们从失望中挽回自信心,他们虽然得了这一切,却没有像雅各那样得着了一个新名“以色列”,他们也没有蹒跚地步入永恒的日光中。“雅各经过毗努伊勒的时候,日头刚出来照着他”。那是雅各,更正确地说,那是以色列,因为在以前,日头并没有多照在雅各身上,也无此必要。但日头却乐于照在已为神所改变的人“以色列”身上。
这一代的基督徒,必须再聆听这个教义——信是叫人肃然起敬的。同时,也必须让人知道,人若信基督,便要顺服祂,否则这信就与人完全没关系;这信是绝对轻慢不得的。神的大能不会彰显在任何暗自保留后路、见难而退的人身上。唯在那些不给自己留反悔余地的人,才拥有圣经所说的信。因着这样的信,他们已作了永恒而不能撤回的委身,即使他会受到极大的试探,他总是回答说:“主啊!祢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